“教学服务型大学”解读
徐绪卿
“教学服务型大学”最早是由华中科技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刘献君教授提出的,他在2007年撰写的《建设教学服务型大学——兼论高等学校分类》一文,发表在国家权威期刊《教育研究》上,文章初步提出了建设教学服务型大学的路径和建议。
在贯彻落实《规划纲要》,制定新一轮学校发展规划中,一些高校根据自身的条件和高等教育的发展趋势,大胆探索新的定位,发现教学服务型大学可能更加适合自身在某一阶段的发展定位,于是重新提出了“教学服务型大学”的概念和定位问题,也启动了有关教学服务型大学的讨论、研究和实践。但是当前“教学服务型大学”的相关研究还不充分,给教学服务型大学在这些学校实践带来诸多的困惑。
在制定浙江树人大学中长期发展规划中,我们经过大量的学习研究,提出了“教学服务型大学是指在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基础上,以服务理念配置资源和运行、管理的教学型大学”的概念,为学校新的定位提供了理论依据和支撑。
理解“教学服务型大学”的关键是“教学”和“服务”。定位于“教学服务型大学”,首先是教学型大学,教学工作是学校工作的中心,人才培养是工作的最主要的任务,教学服务型大学,简而言之,就是将教学和人才培养作为服务的主要内容和职能的大学。其次,“服务”是学校工作的基本理念。“服务”源于高校的三大功能。但是作为教学服务型大学的概念,“服务”在这里有了新的内涵和地位。这里的“服务”主要是在遵循高校育人规律的基础上,运用“教育服务”和“服务科学”的理念和方法,强化服务意识,以“服务”对象的需求来配置学校资源,布局学科专业,提高教学质量,彰显培养特色,创新管理流程,提高办学效益,实现跨越发展。需要指出的是,“教学服务型大学”中的的“服务”与大学的服务职能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同义语。大学职能中的“服务”是与教学、科研并列的学校职能。教学服务型大学中的“服务”,则是贯穿学校各项工作的理念和方法,它处于学校发展决策和行动的高端,起着领航式的作用。在教学服务型大学中同样需要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但是教学、科研和服务只是教学服务型大学中为“服务”的三种主要方式,两者不能等同而语。
建设“教学服务型大学”特别适合我国一般地方性院校和民办高校的办学实际,可以成为这类院校的准定位。
十余年来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一个突出成就,就是一大批地方院校的产生和崛起,成为高等教育发展的主力军,成为我国高等学校大众化的主要力量。地方院校多属于教学型院校,具备浓厚的“地方”色彩。地方院校由地方政府出资举办,肩负着满足地方求学需求,为地方培养高级应用型技术人才和服务地方经济文化建设的重要职责。地方大学办学的目标和宗旨,应该是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地方院校的生源主要来自于本地区,培养出的毕业生也主要在本地区工作;科研开发和文化创意产业也以服务本地区发展为主,成果转化也主要服务于本地区企业。可见,服务当地经济和社会建设,是地方院校的主要任务。以服务增贡献,以贡献求发展,已经成为广大地方院校的自觉行动。选择教学服务型大学,能够促使地方高校更好地端正办学思想,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把主要精力和资源放在人才培养上,立德树人,关注质量,紧紧依托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贴近需求办学,布局学科和专业,提升质量和水平。从这个意义上说,地方院校选择建设教学服务型大学的定位,非常必要,非常贴切。
我国民办高校实际上大多是地方院校,绝大部分民办高校面向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人才。近十年来,民办高校抓住国家积极发展高等教育、加快推进大众化进程的机遇,发展规模得到有效扩张。民办高校已经成为国家高等教育体系中新的增长点,成为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高等教育大众化、多样化和选择性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也要看到,随着高教资源的逐渐丰富,高等教育发展开始从资源约束转向需求约束,高教市场逐步从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转变;随着少子化带来的影响,高教适龄生源急剧下滑;随着社会进步和人才需求的变化,人民群众接受高等教育的观念正在转变,从要求接受高等教育走向主动选择高等教育,这些转变,给处于弱势的民办高校带来了发展的巨大压力和严峻考验,特别是民办高校发展受到自身办学定位的制约。从发展历史看,长期以来作为公办高校的“拾遗补缺”,我国的民办高校大多走过一段定位不明晰的时期。发展初期,民办高校实际上进行的是精英化教育,与公办高校之间生源差距不大,教学计划照搬,带有很深的公办高校痕迹,甚至“复制”公办高校的培养方案和管理模式。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的不断深化,民办高校中“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不适应国家对人才培养的要求”的问题表现突出。学校办学实际与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逐渐脱离。与此同时,仍有一些民办高校举办者眼光太远,定位高悬。“东方哈佛”、“民办清华”、“一流民办”等等不着边际、虚无缥缈的定位不在少数,民办高校的办学定位问题突显。在整个高等教育系统发展转型,加强内涵建设,加快质量提升的进程中,许多民办高校却仍处于趋同化的迷惑中艰难探索,导致学校实际办学摸不着方向,走不稳步子。由于定位不准,服务目标不明确,与地方经济发展对接不紧,处于“上不着天、下不着地”的艰难境地,严重制约了民办高校的发展和改革。教学服务型大学的提出和确立,将为民办高校正确定位提供启示和借鉴。另一方面,相对于地方院校,民办高校更加有实施教学服务型大学发展目标的优势。由于办学体制的差异和办学自主权的宽松,机制相对灵活,民办高校办学与社会需求、市场需求应该有着更为紧密的联系,服务的区域更宽阔,服务的内容更丰富,招生就业、专业设置、科研成果应用以及内部管理机制等都将更加开放。民办高校本质上提供的就是教育服务。从办学的要求来看,由于自主办学,自负盈亏,节省成本,讲究效率,需要牢固树立服务理念,站在教育消费者的立场,从教育消费者需求出发,为消费者提供更好更多的服务。
由此可见,教学服务型大学的目标定位,比较符合我国一般地方院校和民办高校的办学实际。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多样化和品牌化战略的实施,将会有越来越多的高校选择“教学服务型大学”的办学定位。研究和挖掘“教学研究型大学”的相关理论,为高等教育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将成为理论研究的新动向。
作者:浙江树人大学副校长 中国民办高等教育研究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