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全国民办高校战略联盟的若干思考
徐绪卿
(浙江树人大学 浙江 杭州310015)
摘 要:从建立高校战略联盟的意义出发,分析了民办高校的发展状况,在此基础上研究民办高校建立战略联盟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提出建设民办高校战略联盟的相关建议
关键词:战略联盟 民办高校 发展 机遇与挑战
一
战略联盟(Stratagem Alliance)是20世纪90 年代以来国际上流行的一种新兴的战略管理思想,其概念是由美国DEC公司总裁简·霍普兰德(J·Hopland)和管理学家罗杰·奈格尔(R·Nigel)最早提出的,原指经济领域两个或更多的企业主体为保证信息流通和资源的充分利用,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而自愿结成的有组织的、松散的、以契约形式为联结纽带的优势相长、风险共担、要素双向或多向流动的战略伙伴关系,以便达到共同拥有市场、共同使用资源等战略目标。由于这一理论适应了企业发展的需要,因而在企业战略发展的实践中取得了很大的成功。
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战略联盟理论得到重视应用。甚至认为,当今时代已经发生了很多变化,企业之间基于单干的竞争已经演变成基于合作的竞争,战略联盟是应对这种竞争的全新的现代组织形式。战略联盟带来的巨大成功和巨大效益,对包括教育机构在内的社会组织的变革和创新产生了深刻的影响。高校战略联盟应运而生,开始从经济领域进入高等教育领域。目前,战略联盟已成为美国高校合作的重要形式。目前美国已有数十个的高校战略联盟,其中人们熟知的有“常青藤联盟”、“十大联盟”、“大东方联盟”、“东南联盟”等。
在我国,从上个世纪末开始,学界开始研究高校战略联盟问题。但是,当时鉴于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阶段和竞争的特殊关系,在实践中并没有得到重视和应用。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的深化和高等教育市场竞争的日益加剧,高校战略联盟理论又一次受到关注。“高校产学研战略联盟”、区域高等教育联盟、行业高等教育战略联盟、应用型本科教育联盟等机构的产生,说明运用高校战略联盟理论、组建高校战略联盟、实施高校联合与竞争相结合的时代已经来临。
所谓高校战略联盟就是高校与高校、企业、科研院所、政府、社会之间形成的一种长期的稳定的合作关系。通过这种联盟可以实现优势互补与资源共享,增强高校实力和竞争力。在高等教育大众化不断深化的形势下,高校战略联盟的产生和运作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有利于高校教育思想和观念的创新。有关研究表明,创新活动发生的可能性有赖于组织间交互作用的数量和强度。在高等教育大众化不断深化的背景下,高校的办学思想、办学理念显的格外重要,它具体指导复杂多变的办学实践,成为办学的灵魂。各个高校之间的办学思想和办学理念不可能完全相同,但是战略联盟成员之间的密切联系与频繁的合作交流所形成的集聚效应,势必相互碰撞、相互启发、相互提携、取长补短,不断优化升级,从而使教育思想和观念得到提升。
第二,有利于办学资源的优化和共享。在高等教育大众化条件下,大学综合化、巨型化成为发展的主要趋势。学科资源不断整合和交叉,办学规模不断扩张,2009年我国高校的校均规模已经达到9086人,其中本科院校12634人,大规模的办学和小范围的资源配置矛盾突出。高校间、高校与社会其他组织间组建战略联盟,有利于各高校区别轻重环节,集中力量加强重点环节的建设。有利于成员之间特色与优势互补,使各自的比较优势得到充分发挥。可以运用各自学科的特长和优势,联合作战,协力攻关;可以实行师资共享,学分互换,甚至学历互认等制度,扩大学生跨学科、跨校区学习的范围,感受不同风格的校园文化,让更多学生感受教学名师和优秀教师的教学风采;在校企合作方面,可以通过组建战略联盟关系,建立合作平台和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走产学研结合的特色发展之路等。
第三,有利于办学水平和质量的提高。高校战略联盟有多种形式。强强联合、特色联合、强弱联合和弱弱联合等。不同的联盟有不同的目的,不同的发展目标,不同类型的高校联盟起着不同的作用,收到不同的效果。在我国2305所普通高校(含独立学院)中,60%以上是近10年创建的新校,高等教育规模很大,但是质量和水平很不平衡,尚待提高。如能组建若干高校战略联盟,强强联合则显然有利于加快一流大学建设。而通过强弱联合的战略联盟,加强强弱高校之间的学习、交流和合作,更可以以强带弱,以强扶弱,加快优质高校办学经验的推广和应用,促进基础薄弱高校和新建本科院校办学水平的提升,带动高等教育整体质量的提高。
第四,有利于高校核心竞争力的不断增强。在高等教育大众化条件下,高校之间的竞争日趋加剧。随着考生生源减少、办学容量增大等矛盾的凸现,高校之间的竞争将会更加激烈和严酷。以特色和质量为主要内容的高校核心竞争力将成为竞争取胜的法宝。但是,战略联盟的理论启示我们,单个高校单枪匹马参与竞争,或者单个高校的单项核心能力,并不能形成难以对抗的核心竞争力,因而不可能保证在竞争中获胜。而通过战略联盟,可以融合各成员高校的核心能力,从而形成某种聚合效应,提升整体核心竞争力,为联盟的成员提供发展机会,从而有助于其在竞争中取胜。
二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条件的改善,对建设人才和上大学的需求推动着高等教育快速发展,特别是1999年开始,国家实施了高校扩招和积极发展高等教育的重大决策,我国高等教育进入快速发展轨道,从此开始了大众化的进程。高等教育需求的快速增长,也趋动了民办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大量民办高等院校举办和积极参与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成为我国高等教育发展新阶段的重要特征。根据教育部发布的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从1998年-2009年,我国民办普通高校从25所增加到658所,在校生从2.2万人增加到446.14万人,截止2009年年底,民办高校的数量已经占全国普通高校总数2305所的28.55%,在校生占全国普通高校总数2144.657万的20.8%。据了解,全国共有10个省份民办高校在校生超过当地普通高校在校生总数的20%,比例最高的浙江省已达到32%。我国民办高校已经成为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著名高等教育研究前辈潘懋元先生曾著文指出,民办高等教育的复兴是我国过去三十年中发生的、影响深远的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三件大事之一。
表1 恢复审批制度以来民办普通高校建校情况及在校生数、校均生数一览表
|
年 份
类 别 |
1994 |
1995 |
1996~
1997 |
1998 |
1999 |
2000 |
2001 |
2002 |
2003 |
2004 |
2005 |
2006 |
2007 |
2008 |
2009 |
|
专科/所 |
4 |
2 |
5 |
1 |
14 |
6 |
52 |
44 |
40 |
53 |
26 |
26 |
21 |
21 |
18 |
|
本科/所 |
1 |
-- |
-- |
-- |
-- |
-- |
1** |
2 |
5 |
0 |
16 |
1 |
1 |
0 |
0 |
|
累计/所 |
14** |
16 |
21 |
22 |
37 |
43 |
89 |
133 |
173 |
226 |
252 |
278 |
297 |
318 |
336 |
|
在校生数/万 |
— |
1.2 |
1.6 |
2.2 |
4.0 |
6.8 |
14.0 |
32 |
81 |
139.75 |
212.63 |
280.5 |
349.7 |
401.3 |
446.14 |
|
校均生数/人 |
— |
750 |
762 |
1000 |
1081 |
1581 |
1573 |
2406 |
2882 |
3175 |
4170 |
4813 |
5940 |
5750 |
6094 |
注①本表根据历年教育部公布的数据整理,学校数为当年审批数,学生数为当年合计数。
②1993年以前,部分省、市、自治区批准了10所民办普通高校。
③2004年起独立学院在校生数计入,校均规模仅计算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高校。
表2 2008年全国民办高校在校生比例最高的十个省市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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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
海南 |
湖北 |
广东 |
福建 |
陕西 |
江苏 |
河北 |
云南 |
江西 |
|
在校生数 |
26.65 |
3.5 |
31.24 |
31.87 |
14.03 |
20.86 |
38.33 |
23.43 |
7.76 |
16.22 |
|
所占比例 |
32.74 |
27.72 |
26.36 |
26.20 |
24.93 |
24.84 |
24.38 |
23.43 |
22.32 |
21.23 |
新近颁布实施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强调要继续“大力支持民办教育”,肯定“民办教育是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明确“各级政府要把发展民办教育作为重要工作职责,鼓励出资、捐资办学,促进社会力量以独立举办、共同举办等多种形式兴办教育。”《教育规划纲要》对民办高等教育发展还提出了一些具体措施,如办好一批高水平民办学校,依法落实民办学校、学生、教师的法律地位,保障民办学校办学自主权。清理并纠正对民办学校的各类歧视政策。制定完善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优惠政策。对具备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条件的民办学校,按规定程序予以审批。建立完善民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险制度。健全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的扶持政策。如此等等,在国家政策层面上推动民办高等教育再上新台阶。这个事实表明,我国民办高等教育正处在一个新的发展起点上,面临着进一步宽松的发展环境和更大力度的政策支持。
但是也要客观地看到,当前我国民办高校仍然处于高等教育发展的边缘。法律缺失,政策到不了位,办学自主权匮乏。办学经费紧张,投入断链,条件改善举步维艰。法人地位不落实,教师队伍不稳定。办学层次低,学费收费高,生源文化素质处于底层,办学质量提升不快。特别是在当前高考生逐年萎缩的形势下,民办高校首当其中受到摒弃和冲击,近几年来屡屡出现招生不足的情况,体现了民办高校办学可持续发展的困境。我国民办高校发展还存在许多不确定的因素,我们在看到民办高等学校快速发展,充分肯定民办高校在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中卓著贡献的同时,也不免为民办高校的可持续发展担忧,在年年增长、欣欣向荣的背后,也隐藏着与日俱增的办学风险。
三
在我国高等教育体系中组建民办高校战略联盟不仅非常需要,而且具有可行性。
首先在整个高等教育体系中,我国民办高校属于新产生的弱势群体。相对于公办高校,民办高校建立战略联盟的需求更加迫切。30年来,在各方面的努力下,尽管取得了比较快的发展,但是发展仍是初步的,所谓快速也是就纵向比较而言的。民办高校的发展还面临许多的困难和问题,有的问题还比较严峻,依靠单个民办高校的努力,解决起来非常困难,需要大家加强沟通,形成共识、共同呐喊、抱团取暖、互相勉励。其次,我国民办高等学校虽然带有“私人”办学的性质,但是与国外的私立大学有很大的不同。经济条件、政策环境、社会心理等等,都在考验着民办高校的举办者和办学者的品格、智慧和能力。通过组织高校战略联盟,及时交流、相互启发、取长补短,资源共享,对于民办高校自强自律,积累经验,办出特色,节省成本,探索体制与机制的创新,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第三,民办高校发展中的许多问题和困难具有普遍性,但是全国各地办学条件与环境不平衡,国家层面一下子全面解决难度很大。从民办高校的实践来看,许多政策往往在一个地区首先获得突破,单兵突进,解决问题,积累经验,逐步推广。例如收费、招生、税收等等,需要及时相互传递信息,寻找解决的途径和方法,力争从单个击破中寻找推广的机会和可能,赢得主动。第四,与公办高校相比,民办高校办学天然需要建立与市场的密切关系。但是市场经常是瞬息万变难以掌握,并且市场之大难以覆盖,完全依靠单个民办高校自身的力量来了解市场、把握市场,是非常困难的事情。通过建立民办高校战略联盟,民办高校之间合理分工,区域负责,互通信息,分析生源趋势,交流政策动向,对于民办高校办学,是一件有利而无害的好事情。第五,我国民办高校办学层次较低,绝大多数是大专层次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教育的培养是岗位教育,需要与企业建立广泛而紧密的联系。专业面向社会,教学面向企业,产学研紧密结合,是职业教育的基本要求。通过民办高校与相关企业单位之间建立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战略联盟,可以提高民办高校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应用性和应岗性,提高毕业生的就业力。同时,企业也因此建立了人才培养和人力资源培训基地。第六,民办高校与公办高校之间不仅仅是竞争关系,而且也需要合作共赢。他们既有相同点,也有差异性。比如,新建本科院校的建设和应用型人才培养等,在培养的规格和目标上,大家具有普遍性。在高等教育改革不断深化的背景下,各种性质各个层次的高校根据自身的条件和目标,科学定位,合理分工、凸现特色、差异发展也显得格外重要。公、民办高校之间结盟,能够优势互补,知己知彼,让机制和资源的优势发挥得更有成效。
组建民办高校战略联盟,不仅必要,而且可行。从现有的民办高校有关战略联盟来看,应该还是有成效的,在争取民办高校合法权益、推进各项支持政策、规范民办高校办学行为、交流民办高校办学经验和各类办学信息资源等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当然,就目前来看,此类联盟数量不多,参加学校还比较少;就对象来说,民办高校之间的比较多,公、民办高校之间的比较少,境外高校之间的就更少;就领域来看,高校之间的结盟比较多,与高校外社会其他的系统结盟的比较少;从工作的内容来看,由于关系似乎过于松散,合作形式太单一,资源整合有困难,并且成员比较注重眼前利益,忽视长远的、具有战略意义的目标,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战略联盟作用的发挥。
四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颁布和实施,使我国民办高等教育走上一个新的发展平台。研究高校战略联盟理论,加强民办高校之间、民办高校与公办高校之间以及民办高校与社会其他相关系统之间的联系、交流和合作,是民办高校抓住机遇,加快转型,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需要,也是民办高校规范办学、快速提升,增强核心竞争力的可靠途径。
建设和完善民办高校战略联盟,有许多工作可做,这里仅从一般意义上,提四点想法。
第一,要增强认识,转变观念,形成共识,提高建立民办高校战略联盟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建立民办高校战略联盟,是一项自愿、共赢的工作。鉴于民办高校所处的办学环境,作为民办高校领导,更应以开放的心态、学习的精神和共赢的胸怀,树立吸纳资源、联盟制胜、合作共赢的新观念,高度重视民办高校战略联盟的建设,并认真分析自身的优势和弱项,主动有意识的积极参与内涵设计和相关活动,力争在参与中获益。
第二,引导、鼓励和参与差异性较多、互补性较强的高校之间缔结战略联盟。战略联盟不是一般务虚的学术机构或协作机构,它的成员之间有明确的目的和目标。民办高校大都是建校历史不长的高校,整体水平不高但许多学校特色鲜明。相互之间明显的差异性和互补性,有利于成员之间优势互补,取长补短,更能凸显战略联盟的针对性和共赢性,增强战略联盟成员之间的合力,从而促进成员民办高校核心竞争力的建设。
第三,保持独立,着眼长远,明确重点,坚持不懈。民办高校战略联盟应当是多方参与,多方共赢的相对松散的联系组织,各成员单位地位平等,绝无高低贵贱之分,各方应保持自身的独立性和主动性,以实现成员的各自目标。在与公办高校或企业的联盟中,民办高校不应该自卑,不应放弃原则。当然,战略联盟要实现的是战略任务和战略目标,需要全体成员学校长时期坚持不懈的努力才能获得成功,任何过分功利和短视的行为可能导致联盟的散伙。
第四,建立战略联盟的相关制度,规范战略联盟的管理。战略联盟虽然是一个松散组织,但既然是组织就需要有相关制度,以规范成员的行为,保证组织的可持续发展。战略联盟是各成员单位出于自身发展目标和利益而自愿组成的机构,没有严密的约束,这就需要各成员单位相互之间多联系、多沟通,相互理解,友好相处,服从大局,着眼长远。要加强联盟活动的设计和运作,事先做好准备,活动制度化,并力求成效。要经常沟通和交流相关信息,保持成员单位的经常性往来和联系,在互学互帮、共同提高中发展联盟成员之间的友谊,为共同实现各自的发展目标而努力。